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汝阳县宏鑫铅锌矿等7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电话:0371-68108157。
附件2:汝阳县宏鑫铅锌矿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pdf
附件3:国投煤矿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投登封教学三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4:国投煤矿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投登封教学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5:栾川县洪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表.pdf
附件6:栾川县洪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坪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7:栾川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松树台铅锌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8:栾川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松树台铅锌矿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pdf
附件9:洛阳威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嵩县油篓沟金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10:洛阳威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嵩县油篓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12:义煤集团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