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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王山根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17-09-30   浏览: 人次

 

 

 

关于强化正风肃纪

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支部(党委、总支):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做好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双节”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经受考验的关键期。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双节”来临之前,集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教育引导,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各种“四风”问题反弹。

二、要严明纪律规定。各单位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或服务单位。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双节”重要节点,着眼纠正“四风”,及早部署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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