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内设机构
厅属单位
直属机构
地质环境处

    地质环境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监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指导全省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371-68108156